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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5系所評鑑工作時程

114.10.14更新

年度

日期

工作項目

114

1-3

  1. 院系所準備作業
  2. 院系所評鑑種子教師聘任
  3. 1 31日前向評鑑中心提出委辦申請
  4. 辦理系所評鑑招標作業
  5. 228日前向教育部申請經費補助

114

4-11

  1. 系所蒐集資料並撰寫評鑑報告
  2. 72日評鑑中心完成辦理線上說明會
  3. 930日前將「訪評委員推薦與不合適申請表」回傳至評鑑中心
  4. 109日前將「希望受訪時段順位」回傳至評鑑中心
  5. 1031日前各學院完成召開院級自我評鑑工作小組會議
  6. 各學院完成召開院級自我評鑑工作小組會議後一周內,將自我評鑑報告初稿(含附件)電子檔、3位書審校外委員名單,回傳至研發處備查

114

115

12-

1

  1. 121日前各學院完成修訂「院自我評鑑實施細則」
  2. 1215日前各系所依校內規定完成自我評鑑(3位校外委員書審完成)
  3. 依據書審結果修正自我評鑑報告
  4. 1231日前各受評單位完成修訂「自我評鑑實施要點」
  5. 110日前研發處召開校級自我評鑑會議

115

2-4

  1. 21日前完成自我評鑑報告
  2. 215日前完成上傳自我評鑑報告
  3. 回覆委員提出之待釐清問題

115

5-6

評鑑中心到校實地訪評

                                      

【評鑑資料區】🆕

【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計畫】

【參考_大專校院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實施計畫-115年度】

【115年度上半年系所評鑑相關問題與回應Q&A】1107更新🆕

 

▼校級自我評鑑相關委員會及會議記錄▼

114.03.31 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我評鑑執行委員會第1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