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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新星養成計畫

項目名稱
申請資格
申請方式
經費補助說明
備註
新星養成計畫A方案_新人國科會設備費match fund 五年內聘任之專任教師 1.依年度亮點計畫徵求期,以學院為單位統一送件。
2.申請表下載(113為例)
針對獲核國科會資本門申請金額與核定金額差額補助,以申請金額為上限,原則上可補助至核定金額兩倍。(依當年度相關經費額度及本校可提供之資源上限範圍內調整之)。 1.以113年為例,係指自108年8月起進入本校任職之五年內新進教師者。
2.不得編列電腦、筆電、平板、印表機、手機、相機、攝影機等一般事務資訊設備。
3.經費編列項目及使用原則(下載)
新星養成計畫B方案_新人接班 五年內屆齡退休教師 1.依年度亮點計畫徵求期,以學院為單位統一送件。
2.申請表下載(113為例)
經驗傳承、設備維修、更新等接班教師所需必要支出。 1.以113年為例,係指自114年8月起算之五年內屆齡退休教師者。
2.不補助專任助理、兼任助理、臨時工及工讀金等人力相關費用。
3.經費編列項目及使用原則(下載)

【法源依據】國立東華大學推動學術研究補助申請辦法

以上兩方案可同時提出申請,有關教師其他研究獎勵措施,請參考以下資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