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公告】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相關研究獎勵與補助案受理申請
本處已於日前通知各學院與師培中心,請依各院系通知期程辦理申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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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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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專任教師、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該學年度聘任之兼任教師、合聘教師、榮譽講座及榮譽教授得申請本辦法之獎勵金給與。 (二)研究績效獎勵以前一學年度之研究成果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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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5年內新聘且在本校服務滿2年之專任助理教授及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助理教授得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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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本校電機工程及資訊工程領域之專任教師,且於申請年度有申請或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者。 |
研發處綜合企劃組
項目一與二聯絡人:石小姐(分機6530)
項目三聯絡人:吳小姐(分機6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