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公告】本校114學年度延攬及留任國內外各類頂尖人才獎勵申請案
本校114學年度延攬及留任國內外各類尖人才獎勵申請案受理申請,相關說明如下:
一、符合本校「延攬及留任國內外各類頂尖人才學術獎勵金給與辦法」規定之教師,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者請至本校「教師人才資料庫」完成資料建檔後,至「資料匯出」欄匯出申請表,申請表可做後續補充與說明。
三、申請者提供之資料(簽章申請表與相關附件)需彙整成一份pdf檔送交。
四、各院有關本案收件時間請洽所屬學院。
本案聯絡人: 研發處綜企組石小姐 (分機: 6530)
一、符合本校「延攬及留任國內外各類頂尖人才學術獎勵金給與辦法」規定之教師,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者請至本校「教師人才資料庫」完成資料建檔後,至「資料匯出」欄匯出申請表,申請表可做後續補充與說明。
三、申請者提供之資料(簽章申請表與相關附件)需彙整成一份pdf檔送交。
四、各院有關本案收件時間請洽所屬學院。
本案聯絡人: 研發處綜企組石小姐 (分機: 6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