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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境部氣候變遷署114年度「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

114年度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來函說明:​ 
一、依據本署「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作業辦法」辦理。
二、計畫徵求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9月23日止(以本署收文時間為憑),計畫執行期間為1年。計畫申請流程、研究主題、計畫審定、構想書及申請計畫書撰寫方式等相關規定,詳見本署「113年度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徵求書」。前述計畫徵求書與相關申請表格如附件,另可至本署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s://www.cca.gov.tw/)。
三、另同一計畫不得向本署或其他機關重複申請,本署得通知受補助單位終止計畫,屬延續性或受其他部機關補助之同質性計畫需於申請書中附上計畫差異說明分析表。

【重要】依計畫徵求書申請方式共分兩個階段,請申請人務必留意各階段之校內收件截止日。

一、第一階段:提交構想書之校內收件截止日期為114年9月23日下午2時止。

1. 電子檔請教師務必寄送至氣候變遷署業務承辦單位。

2. 請申請人備齊文件(包含資料袋封面),連同「學術服務事項處理單」於114年9月23日下午2時前送達研發處學術服務組(行政大樓5F 509室),裨益函送。

二、第二階段:提交申請計畫書之收件截止日期另依氣候變遷署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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