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處已於115年9月1日(二)統一以學院為單位發送電子郵件通知,並請各學院協助轉知所屬系所及相關人員,敬請知悉。※※※
有意申請者,請依各系院規定期程辦理。
| ●請以院為單位協助統一將所屬申請資料(每一申請案請整合成一份PDF檔)、院級會議紀錄等電子檔資料回傳至綜企組公務信箱。「本校教師執行計畫獎勵案」另需提送學院審查總表(pdf檔及Excel檔)。 ●申請案將提送學術獎助評審委員會審議,決議結果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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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依據法規🔗 |
重點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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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五)收件截止 本校教師執行計畫獎勵案 (表格如附件一) |
申請資格:本校專任(專案)教師、該學年度聘任之兼任教師、合聘教師、榮譽講座及榮譽教授。 | |
| 1.須以國立東華大學名義簽約,且為114學年度(114/8/1-115/7/31期間)結案之計畫。 2.行管費提列比例至少為計畫經費之3%(含)以上 3.僅限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本校共同或協同主持人,執行他校計畫(有轉撥行管費至本校)者,得提出申請。 4.國科會多年期計畫分段採計 5.同一計畫不得重覆申請本校研究績效獎勵敘點 6.以實際收撥經費總額(需扣除繳回款)為計算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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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一)收件截止 本校教師發表頂尖學術期刊論文獎勵案 (表格如附件二) |
申請資格:本校專任(專案)教師、該學年度聘任之兼任教師、合聘教師、榮譽講座及榮譽教授。 | |
| 研究績效成果 1.國立東華大學名義發表 2.114學年度發表之研究成果 3.僅限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提出申請 4.發表於NATURE或SCIENCE正式期刊論文 5.同一篇期刊論文不得重覆申請研究績效獎勵敘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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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一)收件截止 本校東華學術獎章及榮譽學術獎座案 (表格如附件三/四) |
申請資格:本校專任教師 | |
| 「近五年內」係指110學年度至114學年度 | ||